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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J生氣了。
 
他早該氣的。這近兩個月,我一直在破壞他平靜的生活。他縱容了我這麼久,我該偸笑了。
 
星期四晚,看了HJ在部落格上的回應,還蠻熱烈露骨。一篇清楚的說著對我的渴望,另一篇則說他希望能醉臥美人膝。
 
有點高興,有點難受。所以,隱喻的回了他:「這麼小的願望-我可是很貪心的呢。」(最後,他,終沒能看見我的兩篇回應。)
 
是不是,不一定要是我,只要是女人都可以?原來,我不是他的危機,所有的女人都是他的危機。
 
其實,早就知道,只是不想面對。
 
在台灣時他就說了, “You can’t make someone love you.” 所以,這兩個月來,我們只談過去,不談心。
 
不談心,知道他就算不愛我,至少對我們的過去有著眷戀,我也有了駝鳥式的小小滿足。
 
很阿Q。
 
其實,自己也說過,於他,自己只象徵性的代表了過去的一段歲月。
 
在他心裡,我這個人,無一席之地。
 
可是,我很貪心。貪心、貪「心」。在心裏,偷偷的貪他的心。
 
不想了。
 
反正,我寫好了兩篇回應,回到信箱時看見了他的e-mail。
 
他,生氣了。
 
who decided to all of a sudden drop in from outer space just to "reconnect"?  who was the one who tried to tempt me with desires?
 
我不知道怎麼了。
 
不該是為了早上我的壞脾氣,因為他在部落格上的回應該是在那之後... 是因為我的e-mail還是發生了什麼事?
 
在心痛的同時,我很快將他從我部落格的preferred list中除去。不想讓他看到我對他的回覆,因為已沒有了意義。
 
i've decided that i'm not taking any of these anymore, no more emotional abuses from you and no more laments for me.
 
這一句,比上一段更令我痛心。
 
上一段是事實,是我無法否認的指控。雖然難過,我卻的確是那麼陰險、壞心、自私的在破壞他的生活。我是個壞人。
 
可是,我不願接受他說我給他emotional abuses。我可以接受emotional torment/torture,可是,abuse???
 
對他,我是真心鍾愛著的。明知道沒有結果,明知道心裏有多大的掙扎-想他、要他、又怕真的能有他-因為實在沒有把握能給他快樂、幸福。所以很矛盾的。想他、要他,又怕會打碎我們現在所有的那麼一點點-又甜、又酸、又苦的那麼一點點。結果,還是打碎了。
 
痛。
 
就這樣結束了。早知道總要結束的。差別只在早、晚、好、壞、誰提出。
 
如果總要結束,就這樣結束吧。
 
回信給他,籠統的道了歉,告訴他會尊重他意願,不再聯絡。
 
反覆的看他的e-mail,哭著。終於在凌晨一點強迫自己上床。六點不到,醒了。上網,看到他回了一封e-mail。可是,我沒有勇氣看。知道他有回信就夠了。
 
爬回床上,蜷曲著,又哭了。
 
不敢看他的信。怕他說出更多難聽卻真實的話。我,不須看他的信都可以大概猜出內容;畢竟,就算再怎麼不了解他,在過去交往中我們吵架的經驗可是很豐富的。所以我只須套用從前的模式,便可看到他生氣的臉,聽到他生氣的聲音。
 
就算他的信是和婉的,我也不願看-我雖然是個壞人,卻不是個太壞太壞的人。
 
既然他已選擇了她,我信任他的判斷力;既然他不愛我;既然我對自己沒有信心,連在白日夢中都不敢拋棄一切顧慮去追求和他的未來;我雖是個壞人,也只敢任性、壞到這裡為止。
 
我雖然是個壞人,卻不是個太壞太壞的人。
 
既然結束是必要的,那何不就此結束?幕已將落,梯子已擺了出來,我該乾乾脆脆的接受這個必然的結果。
 
以前,不懂為什麼有人會不敢看信-只是一封信,有什麼大不了的,看了才知道內容啊!現在,我懂了。
 
知道他有回信,就夠了。不管是好是壞,都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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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Elle05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